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9-30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1-08768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21ZD222

三、   采购内容

包组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采购预算金额

1

显微器械(神经外科)

1

详见招标文件

255,000.00

2

(显微镜)对手镜

1

详见招标文件

250,000.00

3

关节镜器械

1

详见招标文件

940,000.00

注:包组2(显微镜)对手镜采购及包组3关节镜器械采购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四、   采购需求

1.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445,000.00元。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5.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包组1、包组2、包组3):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投标人,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的医疗设备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情形。

六、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七、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zdbidding.com/)中“下载中心”下载。)

2.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项目投标的,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八、   供应商注册登记说明:

1.   供应商须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 http:// 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0-83726197、83188500。

2.   建议各供应商至少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

九、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 9月30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下手新村一巷17号)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十、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1日14时30分

十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5时00分

十三、 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下手新村一巷17号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十四、 联系事项

1.

采购人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地址

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88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

谢先生


电话

0769-83508069

2.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下手新村一巷17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

王小姐


电话

0769-22682666


传真

0769-22682666

十五、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   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dbidding.com/。

2.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 gdgpo.czt.gd.gov.cn/。

4.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图片关键词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售稿).doc



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