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涌镇华阳湖光影水秀喷泉项目
发布日期:2017-07-11
一、 采购项目名称:麻涌镇华阳湖光影水秀喷泉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2-201707-441912-0114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512,684.33元
四、 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9月27日前完成整个项目的系统建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5.1货物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5.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5.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 供应商资格
6.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认定的甲壹级或以上资质;
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投标文件:
7.1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
7.2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必须携带下列资料:
7.2.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2.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2.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2.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需提供以上证件的正本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并带到报名现场。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7.3已经登记注册或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现场登记报名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zdbidding.com/)中“下载中心”下载。
7.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5.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5.2如是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6备注:
7.6.1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7.6.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6.3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投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11日起至2017年7月17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正德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下手新村一巷17号首层)购买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时间:2017年7月31日下午15:00
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下午15:30
十一、投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下手新村一巷17号二楼东莞市正德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联系事项
12.1采购单位: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
地 址: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769-88822499
12.2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正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下手新村一巷17号一楼
联 系 人:王小姐
电 话:(0769) 22682666
传 真:(0769) 22682666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3.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http://www.zdbidding.com/。
13.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