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路182号厂房拆除项目补充通知(一)
2026-10-08
新民路182号厂房拆除项目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2026ZD188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我公司发出的的“新民路182号厂房拆除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2履约担保额度及有效期修改为:
7.3.2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 | £银行履约保函 £担保公司履约担保书 ■履约保证金 £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信用档案的保险公司出具的建筑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其他: / |
履约担保额度及有效期 | ■采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10%作为承包商履约担保金额(合同签订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经双方签字确定后 30 日内保持有效)。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足额缴纳;逾期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缴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已缴纳部分(如有),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并验收合格和结算后七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其他: / 。 |
本次补充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的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dbidding.com/)下载本补充通知书,逾期不下载的,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书。